浩博体育app认识到诚实和正直对于大学的学术功能是必要的. 违反学术诚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在测试、测验、考试、论文或任何课堂作业中作弊或抄袭
- 擅自占有测验、考试或试卷
- 实物盗窃、复制、未经授权分发或出售测试、考试或试卷
- 篡改成绩或阅卷/试图以任何方式更改教师分配的成绩
- 共谋、捏造、伪造或其他学术不诚实行为
定义
Cheating: copying from another’s work; using unauthorized help or sources.
共谋:故意帮助他人进行学术诚信行为.
Fabrication or Falsification: intentional invention and alteration of 信息; misrepresentation or purposeful mishandling of materials.
剽窃:使用别人的语言, 信息, 的想法, 或未注明出处的原始材料. 未能承认并妥善记录你对来源和材料的使用, 即使是无意的或无辜的, 相当于把别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作品. 在学生作业中使用他人的话, 它们必须放在引号中,并在某种形式的文档中引用, 比如脚注.
大学的记录
学生和组织应当如实填写学校档案, 不得更改或使人更改任何记录, 形式, 或者大学使用的文件, 也不得故意滥用该等文件. 学生及团体不得阻碍或误导, 或试图阻碍或误导, 在履行职责时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的大学官员.
管辖范围内
- 教师对所有涉及课堂作业作弊或抄袭的初犯有初审管辖权, 包括, 但不限于, 测试, 小测验, 论文, 和考试.
- 学术诚信司法委员会(AHJB)对任何讲师有原审管辖权的案件有上诉管辖权.
- AHJB对所有学术不诚实的重复犯罪和所有可能被停职或开除的案件拥有原始管辖权.
- 在行政复议委员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行政决议裁决案件.
教员具有原始管辖权时的程序
- 在确定责任之前, 教师将联系学业成功中心检查记录,以确定该浩博体育app是否为重复犯罪. 如果学生之前有学术不诚实的历史,案件将被提交给AHJB.
- 教师应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彻底地调查违规行为,并在评估责任之前与学生协商.
- 对于任何在期末成绩截止日期前案件尚未解决的学生,导师将会给他们打“N”分(没有分数).
- 如果学生被发现违反学术诚信政策, 辅导员应与教务主任协商决定处分.
- 导师应填写学业成功中心高级主任的书面通知 学术诚信报告表格.
- 导师必须就所施加的制裁向学生提供书面通知.
- 学生将有七(7)天的时间从收到处罚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向AHJB提出上诉. 只有在有新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提出上诉, 拒绝公平听证, 或者是过于严厉的制裁.
学术诚信司法委员会
会员
- AHJB由四名来自行为委员会的学生和三名由教职员选出的教员组成.
- 学生的任期为一年,并有机会延长任期.
- 教员的任期为三年. 首次选举应全部三名成员,任期为一年、两年和三年. 随后,每年将选出一名教员,任期三年.
- 学业成功中心高级主任依职权行使职权, AHJB的无表决权成员和记录保管人.
程序
- 被投诉人有权至少提前两(2)天收到聆讯通知, 一份指控声明和一场公正的听证会.
- 听证会应非公开进行.
- 提出指控的教员将在听证会上陈述案情. 证人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 被告将陈述案情,并可传召证人.
-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可作结案陈词.
- 将书面通知答辩人和讲师AHJB的决定.
对AHJB裁决的上诉
- 只有在提出新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对AHJB的决定提出上诉, 拒绝公正的听证或不适当的严厉制裁.
- 上诉必须在AHJB通知决定之日起七(7)天内提出.
- 视情况而定,艺术学院院长 & 西格蒙德·韦斯商学院的科学或院长应担任上诉官员.
- 教务长应担任上诉官员.
- 在任何情况下,最终上诉管辖权属于大学校长.
学术失信行为的制裁指引
违反 |
相应的最高制裁 |
在测试、测验、考试、论文或任何课堂作业中作弊或抄袭 |
课程不及格* |
擅自占有测验、考试或试卷 |
驱逐 |
实物盗窃、复制、未经授权分发或出售测试、考试或试卷 |
驱逐 |
篡改成绩或阅卷/试图以任何方式更改教师分配的成绩 |
驱逐 |
其他学术不诚实行为 |
驱逐 |
*如导师或教务处给予该课程不及格处分,而学生已退修该课程, F将取代学生成绩单上的W. 未受到不及格处分的学生可根据退课政策选择退课. |
1981年12月由学院和学生会联合成立. 最近修订,2015年7月.
录音及录像
推进, 录制课程材料(如课堂讲座)需要书面许可, 讨论, 或陈述. 当理所当然, 录制课程材料的许可受本政策中规定的限制. 违反此政策可能构成侵犯版权,违反联邦和州法律. 另外, 违反此政策的学生可能会根据学术诚信司法委员会的政策受到大学纪律处分.
课程材料被定义为讲座, 课堂讲稿, 概述了, 幻灯片演示, 阅读, 或由讲师或演示者提供给学生的其他内容, 或通过任何大学在线系统. 记录被定义为记录在设备上的视频或音频复制或摄影图像,包括, 但不限于, 音频录音机, 录像机, 手机, 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 数码相机, 媒体播放器, 电脑, 或其他记录图像或声音的设备.
除非事先得到授课老师和任何嘉宾的书面许可,否则禁止录制课程材料。. 教师可以向全班提供这样的许可,作为课程大纲或课程的其他书面描述的一部分.
学生如需要录音或对课程材料进行其他改编,以合理照顾残疾人士,请与 残疾事务办公室 在课程开始之前,为了获得录音许可. 应尽一切努力保护获得住宿的残疾学生的机密, i.e., 由于残疾住宿,教师不会说出正在录音的学生的名字. 任何未经授权的录音分发将导致学术诚信司法委员会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记录课程材料, 教师必须通知所有学生, 演讲者, 和其他课堂参与者提前告知录音可能会发生.
允许录制课程材料并不意味着转让录制或相关课程材料的任何版权. 这些录音和材料只能用于与同一班级的其他学生进行个人或小组学习, 并不得转载, 转移, 分布式, 出售, 交易, 或以任何公共或商业方式展示. 学生必须在他们所选课程或课程序列的学期结束时销毁录音